组建形成山钢集团及淄博、潍坊、莱芜、临沂、滨州等5市的钢企集团;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违规核准、备案钢铁、水泥熟料、水泥粉(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、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;明确全省钢铁产能要在明年底前压缩千万吨以上……近日,省政府下发相关实施意见,打出“组合拳”化解过剩产能问题。
据了解,山东将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,推动钢铁产能向沿海转移,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 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或转产。组建形成山钢集团及淄博、潍坊、莱芜、临沂、滨州等五市的钢铁企业集团,支持山钢集团发展成为具有国 际竞争力的超大型钢铁集团公司。到2017年,山钢集团产能占全省的比重将达到76%。
在淘汰压缩落后产能方面,山东将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、物耗、水耗、环保和技术等标准,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压缩落后产能任务的市,暂停对该地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、备案和审批手续。记者了解到,2015年年底前,全省钢铁产能将压缩1000万吨以上。
据了解,济南、青岛、淄博、潍坊、日照等市严格限制钢铁、水泥、有色、炼油等行业的高能耗、高排放项目。济南、淄博、潍坊、莱芜、日照等市原则上不再新增水泥熟料生产线,全省严格控制新增水泥粉。